OPHER 【字母】

没啥说的()

双花|曉鐘無聲(END

*重修版*
# 噫~乐乐终于变成文艺青年了(bu
# 赶在三月的尾巴(⊙ω⊙)
# 短篇w
# 算给媳妇儿的聘礼(?
@乌羽溯流
# 抱歉啊最近实在没空画图QvQ


那天孙哲平在隔壁老板接二连三的邀请下,去了那家火塘。
火塘是走过丽江的民谣歌手的聚集地。会唱的会听的抑或只是过客的因好奇而推门而入的几十个人围坐在一起,一把吉他一个手鼓传来传去,唱着爱情唱着世间冷暖,难免就会唱进了听者的心,唱出了共鸣。
听歌不说话,那是火塘的规矩。
当然孙哲平会去很大一部分原因只是因为那里新添了几瓶酒——但他也不太会喝。然后就漫不经心的在低浓度的果酒的甜意中被一首歌唱到了心里去。

“坚强的不是我们
有一些幻想
请你带我
回到老地方

那人的声音是与众不同的细腻,温温和和却带了些颓唐的味道。他细嚼慢咽字字清晰的踩着每个音符念下去,指间的和弦不仅限于伴奏,时不时在句子的间隙淌出段独个儿的乐声,却又和整首歌曲是一体的,浑然天成的柔和并声音中偶尔跳出倔强的情绪。
昏暗的灯光下孙哲平看不清那人的脸却无故因悠悠的歌声平添了些许忧郁,播着琴弦的手稳重有力。而当他看着他在一曲终了满场寂静时兀自风轻云淡的笑了,忙不迭地接过身边人递来的烟,用那双好看的手夹着任烟慢慢地荡开并去谈笑风生,孙哲平知道于他来说有些事变得不一样了,但他甚至没能得知那人的名字。

而事情也就是这样了。

一年后孙哲平仍旧不太上心地经营着那个从一个萍水相逢的人那儿承下来的客栈——碰巧你经过了这儿就碰巧有了久驻的理由,丽江这地方从来都不缺缘分与巧合。
但他这个人到底与那有着丽江骨子里温柔的客栈不太相配。因而当初人们只当他是个来散心的北地过客,性子直又颇有些固执,总不适合丽江这片以水为经络的婉转世界。
可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留下来的,他已在这里度过了两个春秋。有时他会惊讶于自己一个生在浮躁的功名场中的人竟也会有能在这样一个地方落地生根的心境,散漫悠然。
脱离了摩登世界的平静无奇中若说还有什么,那便是他在那日后,成了火塘的常客。
他仍只是喝酒,透过迷蒙灯光却再没从那木头盒子固定的的六根弦间寻到过那首他已忘却旋律却记得深刻的歌。

一日他正闲来无事透过木头雕花没有玻璃的窗看着外面,想着一会儿去找隔壁街的老银匠学学手艺,然后他在淡季安静极了的客栈中久违地接到了一个电话。
然后那个人就带着他的吉他走进了他的生活。


他比孙哲平想的年轻很多。
站在门口背着光,但褐色的半长头发仍有那么几丝在阳光下闪着光。室内不亮的灯光昏昏照在他线条不算刚毅的面部,他戴着没有镜片的黑色的眼镜,浅色的眸子瞅着里面那个显然没有料到有人会来的过于随意的客栈主人,有些疲惫却满是笑意。
“打扰了,请问是孙哲平吗?我是张佳乐。”
他身后背着比他人还要高上半个头的鼓囊囊的旅行背包一手提着他的琴,空着的手伸向对方。指尖的茧子划过孙哲平的手心有些苏痒,掌心不太温暖却很柔软。
“欢迎啊。
——有些尴尬啊,孙哲平想,自己竟在三十岁之后面对一个同性别的人产生了在他看来只属于年轻人的悸动。但最后他也只是说了那么一句。

但他仿佛又聽到了無聲的寂靜曉鐘,撞在他的心底。

tbc.(但是沒有下篇了orz


P.S. 歌词摘自纣王老胡(这名字超不正经啊…
《那个喝醉的夜晚但不住我们的步伐》(歌名也超不正经啊orz
P.P.S. 恩推荐一下这个曲风「民謠」
P.P.P.S. 媳妇儿等级考加油哦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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